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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下对充电桩建设形势展望
2020-11-13

截止2020年4月,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已经已超过54万台。我国充电市场规模已经遥遥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


为加强规划指导,《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并将全国分为加快发展地区、示范推广地区、积极促进地区三个区域,明确分区域建设目标。并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由此可见,制定政策的整体预期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的比值达到1:1,同时有一定数量的集中充换电站来完善充电服务。


电动汽车从结构区分,主要可分为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两类,其中,纯电动汽车(非换电模式)对充电桩的依赖度较高,其整个生命周期主要通过充电桩来完成能源补给;相较而言,混合动力汽车对于充电桩的依赖度偏低,混合动力汽车又可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MHEV),其中MHEV完全不通过充电桩来进行能源补给,而PHEV也只有少数情况下通过充电桩来进行能源补给。从技术原理上分析,可以发现并不是所有的电动汽车都需要充电桩来服务。


电动汽车从车型区分,可分为商用车和乘用车,各自的充电场景有别。商用车中,纯电动商用车占绝对主导地位,主要可以分为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纯电动环卫车等。商用车使用频率普遍较高,对充电桩有更强烈的需求,主要通过公用类充电桩和专用类充电桩完成能量补给。乘用车存在个人自用和商业运营两种情况,其中,个人自用乘用车由于使用强度不高,且普遍有较固定的行程,如能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基本上可以通过较低充电功率的私人充电桩完成日常充电,并通过公用类充电桩完成应急补电;用于商业运营的乘用车,由于使用强度较高,行程不固定,虽然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可以每日对车辆进行一定程度的能量补给,但是其对公用类或专用类充电桩的需求依然强烈。乘用车中,纯电动乘用车占比较高超过80%,这其中又有较大比例作为共享汽车、网约车电动投入使用。


结合行业企业反馈,各类电动汽车对于公共充电桩(公共包含公用类和专用类)中的直流充电桩的需求情况不同。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客车对直流充电桩需求比约为5:1,纯电动物流车、纯电动环卫车对直流充电桩需求比约为7:1。新能源乘用车对直流充电桩需求比约为20:1。由于交流充电桩充电功率普遍较低,充电速率较慢,预测未来公共交流充电桩主要布局在商超停车场、居民区停车场以及各种分散式停车场,同时也会与直流充电桩进行搭配建设。公共交流充电桩主要以辅助身份与直流充电桩共同搭建公共充电网络。从近一年的公共充电桩中交流、直流充电桩月保有量和月增量分析可以发现,其比值为6:4,预期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都会维持在这个比值。而私人充电桩也难以实现电动汽车与充电桩的比值达到1:1。


综上分析,未来电动汽车与充电桩的比值将不会维持为1:1。